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的通知 (主席令第十六號)
時間:2019-07-14 20:36:38來源:food欄目:食品法規 閱讀:
發布單位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主席令第十六號 |
---|---|---|---|
發布日期 | 2018-10-26 | 生效日期 | 2018-10-26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法律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18年10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0月26日
鄭重聲明: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僅作為參考,如果網站中圖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處理!
標簽: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