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法監司關于食品中混裝非食用物品的批復(衛法監食發〔2000〕131號)
時間:2019-07-14 20:37:23來源:food欄目:食品法規 閱讀:
發布單位 | 暫無 | 發布文號 | 衛法監食發〔2000〕131號 |
---|---|---|---|
發布日期 | 暫無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705&cid=361 |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
你廳《關于食品包裝中混裝非食用物品的請示》(內衛法監字〔2000〕76號)收悉?,F批復如下:
在定型包裝食品中放入的非食用物品(與食用方式有關的除外),如有獨立的包裝,且其包裝材料符合國家食品包裝材料有關標準的要求,與食品不是直接接觸的,不屬于《衛生部關于嚴禁在食品包裝中混裝直接接觸食品的非食用物品的緊急通知》(衛機發〔2000〕20號)規定的查處范圍。
此復。
二○○○年十一月八日
鄭重聲明: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僅作為參考,如果網站中圖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處理!
標簽: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