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時間:2019-11-20 10:29:58來源:food欄目:農業 閱讀:
為規范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市場管理,促進建設市場秩序規范,提升項目工程質量,高質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近日,江西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江西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高標準農田質量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意見》針對招標人(建設單位)、投標人(含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下同)兩方面主體,將影響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的4項招投標行為、4項中標后監管行為、3項勘察設計行為、6項施工質量行為共17項具體行為明確為禁止事項,列入“負面清單”,逐一明確了界定條件;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4號)等法律法規,明確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及執法主體。
為實現“負面清單”管理措施落到實處,《意見》明確了四項保障措施。一是開展專項整治,適時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市場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專項審計和監督檢查,要求市、縣兩級加大查處力度,實行月報制度。二是嚴肅責任追究。對在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出現負面清單所列出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行“黑名單”管理;對違法違紀、造成重大影響的,移交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三是強化社會監督。要求省市縣三級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部門多途徑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受理投訴舉報,依法從嚴查處,對違法違規問題和大要案查處結果予以曝光;對群眾投訴舉報核實不認真、查處不及時,造成群體性上訪等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和主管領導責任。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縣級報賬制度,加強對中標合同執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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