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采取系列舉措加強農田建設管理制度建設
近日,江西省委印發《關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建立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機制,鞏固糧食主產區地位”。江西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工作,將“建立農田管護機制”寫入省委貫徹中央四中全會《決定》的實施意見,并采取系列舉措強化農田建設管理領域的制度建設,提升全省農田建設管理水平。
一、開展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績效考評表彰。江西省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小組印發通報,對2018年度工作優秀的30個縣予以獎勵表彰。安福、永修、石城、廣昌等4個縣獲一等獎,萬年、高安、分宜、信豐、新干、泰和等6個縣獲二等獎,新建、都昌、上栗、余江、樂平、全南、鄱陽、上高、東鄉、樂安等10個縣獲三等獎。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項目縣分別給予1000—1500萬元的獎勵,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
二、加強EPC工程總承包模式規范管理。江西省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嚴格EPC模式監管,強化工程質量。一是嚴格項目設計管理。嚴格遵守“先設計、后施工”要求,落實“三進三出”的項目設計征求意見制度,嚴把項目設計關;遴選評審專家組成員,嚴格審查設計內容,嚴把設計評審關;原則上不得變更已確定的設計方案,確需變更的,須征得項目區群眾同意后,報縣級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小組審議批復。二是嚴格項目招投標管理。招標條件設置環節,要合理確定招標條件。項目招投標環節,要堅決杜絕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參與投標,對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行為的中標單位,及時中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單”。中標單位備案管理環節,按時將中標單位及派駐人員信息報省、市備案,督促中標單位配足施工力量和管理人員,在項目區設立公告牌。三是嚴格施工過程監管。要求縣級農業農村局全面履行項目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落實監理單位監管職責,確保監理單位按合同承諾履職盡責;充分發揮受益群眾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督作用,單項工程完成后,須經群眾監督員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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