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做法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
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浙江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要求,建立由廳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全省農業農村法治建設重大問題,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推動將農業農村法治建設列入對市縣黨委政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領干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高水平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涉農地方立法,做好《浙江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并起草完成草案初稿,研究提出今后5年需要制修訂的法規和規章項目13個,制定《浙江省扶貧產業增收項目管理辦法》等13部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實施的規范性文件162件。積極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改革,立足部門職責和鄉村振興制度保障需要,對國家、省、市三級共100多件立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議。
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行政審批“三減一優”活動要求,拆分細化辦事事項506項,精簡優化辦事材料130余個,辦理環節壓縮到平均3個。建立完善一窗受理、網辦公開、出證公告等一系列辦事服務制度,網上辦事率和網上申請率分別達到99.5%和88.4%。分批梳理全省農業農村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事項,落實省級權限辦理事項13項、市級權限辦理事項6項、縣級權限辦理事項4項。
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工作規則》《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黨組工作規則》,編制并向社會公開廳年度重大決策目錄,指導農業農村系統層層制定行政決策目錄清單,完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法治論證和法律風險評估機制。加強法制機構力量配備,健全廳法制員隊伍并加強培訓,常年聘請政府法律顧問2名、配備公職律師2名,形成以法制機構為主體、法制員隊伍為補充、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為支撐的法制工作機制。
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完成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改革,省本級設廳法規與執法指導處,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省級承擔的執法職責;保留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根據授權或委托履行海上和漁業執法職責。全面完成市縣兩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組建掛牌,實現應建盡建。出臺《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辦法(試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推進“互聯網+監管”,組織梳理農業農村系統行政處罰事項412個,編制監管檢查項目1537個。全年農業綜合執法立案查辦1023起,移送公安機關14起,查獲假劣農資320余噸;立案查辦各類海洋涉漁案件2282起、內陸漁政案件1969起。
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廳本級共受理信訪事項754件、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交辦32件、農業農村部轉辦24件、復查(復核)事項7件、同意信訪聽證事項的終結程序4件,均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并回復,未發生因信訪處置不當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全省共調處各類生產事故253起,為農民爭取賠(補)償款422余萬元。認真落實行政機關依法答辯、出庭應訴制度,按規定做好答辯舉證等出庭應訴工作。2019年涉及農業農村廳行政訴訟二審案件1件,經法院審理后勝訴。
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制定實施年度法治宣傳教育任務清單、年度計劃,落實廳黨組理論中心組和常務會議集體學法制度,舉辦廳法治政府建設專題講座、全省法規處科長及廳法制員專題培訓、全省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負責人能力提升培訓,編印《常用農業農村法律法規選編》分發全省。創新普法形式。組織開展“我豐收我學法”“憲法進農村主題日”“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等系列普法活動,組織現場咨詢培訓200余場次,接待群眾咨詢9.3萬余人次,發放資料32.6萬份。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和《法治廣東建設第二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農業立法工作不斷強化,依法行政各項制度持續健全,綜合執法體系基本建成,法制監督力度逐步增強,依法行政水平穩步提高。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方面。將原有的341項行政權力事項壓減到75項。對已委托下放市承接17項行政許可事項,依法簽訂委托協議,通過舉辦業務培訓、制定下放事項監管辦法等措施強化銜接管理。按照“三級四同”原則開展農業部門縱向行政職權事項清單梳理工作,編制行政權力通用目錄。推動審批平臺對接,19個事項實現一張網聯審辦理。取消證明事項24項。2019年共辦結行政許可2264件,審批窗口服務實現零投訴。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方面。嚴格履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9年制定發布行政規范性文件10件,合法性審核率100%,沒有發生因規范性文件未按法定程序制定被通報的情況;沒有因規范性文件內容違法或者超越法定職權,被行政復議機關、人民法院認為不合法的情況。全面落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強文件有效期屆滿前評估工作,及時廢止或修訂規范性文件。
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制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完善行政決策及配套監督制度辦法,明確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公布并聽取公眾意見、召開論證會和風險評估等程序要求。聚焦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扶貧攻堅等重大部署,拓寬重大決策公眾參與的載體、渠道和形式,激發公眾參與的熱情和積極性。全面加強政策解讀,年內共開展新聞發布會2場,召開媒體座談會2場,開展在線訪談2次,發布政策解讀信息19篇次。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目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均明確農業執法機構設置,全省122個縣級行政區有120個明確了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設置,占比98.4%。制定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開展全省農業和漁業行政處罰案卷評查。開展畜禽屠宰監管、農資打假、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涉農違法違規行為。“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普法宣傳”被評為2019年廣東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十大創新創先項目。
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全省建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108個,2019年受理涉地承包經營糾紛3373宗,調處3223宗。積極解決信訪熱點難點問題,實行廳領導包案負責制,2019年收到省信訪辦轉辦488件重點信訪事項已全部辦結,接待處理群眾信訪700多批次1200多人次,所有信訪事項按期辦結率100%。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6宗,其中作為復議機關辦理15宗,作為被申請人辦理1宗。辦理行政訴訟案件7宗,一審已審結6宗全部勝訴。
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方面。2019年共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136件,省政協提案126件,全部按時辦結答復。建立健全“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按程序及時移送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制定《廣東省農業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標準》《關于加強廣東省海洋與漁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辦理工作的意見》,簽署《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廣州海事法院服務海洋經濟強省建設合作框架協議》,與省公安廳聯合印發《打擊農業違法犯罪和開展農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執法協作工作制度》。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舉辦1期全省農業法制人員培訓班,圍繞普法宣傳、立法、規范性文件審查、行政復議與應訴等培訓農業農村系統法制人員約160人。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培訓,開展領導干部憲法宣誓活動,落實領導干部旁聽案件庭審學法用法機制,舉辦2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專題學習《國家安全法》和總體國家安全觀、《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法》。舉辦全省漁業執法、農藥監督管理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培訓班。
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保障方面。成立由廳長任組長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廳黨組會議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廳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對年度重點工作進行部署,結合業務工作對農業系統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開展督查。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七項措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2019年,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采取七項措施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實。
一、完善工作體制機制,確保組織領導有力工作落實落地。廳主要負責同志直接主抓政策法規工作,加強對農業農村法治工作的總體謀劃和推進。把握機構改革契機,統籌落實農業農村立法、執法、普法,強化全廳法制機構,充實行政審批工作力量,設立機構統籌鄉村法治建設,構建農業農村法治建設工作新格局。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細化工作目標任務,將廳領導班子和廳機關各處室局、廳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依法行政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述職內容,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得到切實落實。
二、健全依法決策機制,確保行政行為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修訂《四川省農業農村廳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暫行辦法》,及時調整廳推進依法治省領導小組成員,完善依法決策機制,提高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制定出臺《四川省農業農村廳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管理機制,強化合法性審查要求。完成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的清理。完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優化法律顧問隊伍結構,拓寬涉法事務介入范圍,降低行政決策法律風險。
三、加快農業農村地方性立法,確保履職盡責于法有據有法可依。扎實開展《四川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起草工作,把全省鄉村振興行之有效的政策經驗做法法定化,目前條例已通過二審。完成《四川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和《四川省農藥管理條例(修訂)》起草。以省政府名義草擬了水生生物保護、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的文件,制定出臺并報送備案規范性文件6件,推動生豬生產恢復、川茶產業振興,規范了新型職業農民認定、農田建設項目和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管理。對農業農村廳負責起草或者實施的現行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提出6條保留或取消的建議。
四、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確保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圍繞機構改革后廳“三定”職能職責的調整和行政權力事項劃轉,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檢查、其他行政權力等5大類近40余項進行了調整或取消。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農業農村部有關部署,共取消行政許可事項15項,下放行政許可事項5項,暫停審批事項5項,清理規范審批中介服務事項34項。對動物疫苗、獸藥、飼料、農藥、化肥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進行嚴格監管,加強涉農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梳理編制“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全程網辦事項清單,全年行政審批現場辦結率、按時辦結率、群眾評議滿意率均為100%,位居省級機關前列。
五、提升農業綜合執法能力,確保農業農村法治建設持續推進。廳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推動,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領導匯報,并會同編辦專題研究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提出省級層面增設“綜合執法監督局”以及市級完善、縣級強化、鄉鎮延伸的改革建議。目前,廳本級增設綜合執法監督局已正式批復,正在組建過程中,力爭2020年上半年掛牌運行。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中國漁政亮劍2019”、植物檢疫專項執法、生豬屠宰“掃雷行動”和動物衛生專項執法等農業執法專項行動,全省全年共查辦各類違法案件2971件。強化農業執法規范化建設,瀘州市農業農村局、邛崍市農業農村局被農業農村部命名為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單位。
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確保農業農村系統依法履職能力不斷提升。舉辦全省農業依法行政工作培訓班,就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農業行政執法實務等方面進行了專題培訓。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農業農村廳作為被申請人應對的三起行政復議案件,省政府、農業農村部先后做出維持或駁回決定;全年有2起行政應訴案,法院一審已裁定駁回原告起訴。推動行政執法監督與執法辦案相結合、試點示范與整體推進相結合,得到省委依法治省辦充分肯定,作為唯一省級部門在全省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會議上作交流發言。
七、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確保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增強。以“主會場+分會場”方式在全省農業農村系統同步開展“憲法進農村”主題日活動,組織開展“四川省依法治農、依法興農十大法治案例”評選活動,在全社會營造依法治農、依法興農的良好法治氛圍。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通過執法重心下移、行政復議應訴、調整規范信訪程序、積極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等工作,帶動鄉村更多群眾參與到法治實踐中,積極推動鄉村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得到省委依法治省辦肯定,被評為“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