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座談會上的講話
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司長 宗錦耀
(2019年9月18日)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總結交流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經驗,分析當前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研究部署今后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剛才,王樂君同志傳達了中央領導同志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講話精神,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浙江等10個省市交流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經驗,講得都很好,有思路、有創新、有措施,可以說在推進改革上下了功夫,真抓實干,成效明顯,聽了很受啟發,各地要相互學習借鑒。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是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的關鍵之舉。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十九大報告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體制改革,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重塑政府和市場關系提出了明確要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政府工作報告、國務院常務會議、“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等多次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和優化營商環境進行部署安排。我們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決策部署。
(一)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農業農村部門職能的迫切需要。轉變政府職能,核心是解決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問題,通過簡政放權,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服務不到位的問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以簡審批優服務便利投資興業,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以改革推動降低涉企收費,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發展的軟環境。機構改革后,農業農村部門職責范圍從“一農”擴展到“三農”,工作領域更加廣泛,如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迫切需要我們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農業農村部門轉變職能的突破口,轉變管理理念,把不該管、不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給市場和社會,凡是市場能自主調節的就讓市場來調節,凡是企業能干的就讓企業干,把農業農村部門從微觀管理中解脫出來,從全局統籌謀劃,抓好“三農”政策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實落地。
(二)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舉措。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不動搖,提出了“鞏固、增強、提升、暢通”八字方針。當前,我國農業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攻堅期,盡管農業農村經濟形勢穩中有進,總體向好,但也面臨不少困難和壓力,遭受著農產品價格“天花板”、生產成本“地板”的雙重擠壓,以及資源環境瓶頸的制約。農產品供求關系、農業生產經營方式、農業生產與生態的關系、工農城鄉關系、農產品市場環境都在發生深刻變化,破解“三農”新難題,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需要以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牽引,優化設置許可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破除制約農業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性瓶頸,促進政策紅利的釋放和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通過行政審批和相關聯領域改革,鞏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產業鏈水平,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暢通農業產加銷各個環節,疏通城鄉要素雙向流動機制,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三)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必然要求。今年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強調,把“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促進“六穩”的重要舉措,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競爭力、釋放國內市場巨大潛力,頂住下行壓力,保持經濟平穩運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當前,我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但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受國內外環境因素影響,經濟平穩運行的態勢還不穩固,下行壓力較大,特別是近期受中美貿易摩擦的影響,國際環境不確定性因素增多。提高農業企業應對市場風險挑戰的能力,必然要求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降低農業企業市場準入門檻,壓縮審批時間,減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農業企業負擔,為推動農業農村創業創新、激發“三農”發展新動能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為落實“三農”發展硬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條件。
(四) 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重要保障。近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改革轉職能,加強法治促公開,在規范權力運行、壓縮尋租空間上取得了明顯進展。但個別領域的市場準入限制、行政審批事項仍然較多,規范權力運行的制度體系還不健全,公平競爭、公正監管、公共服務存在不少短板,企業群眾對審批繁、時間長、材料多、不透明、效率低等意見仍然較多,任性檢查、執法隨意、監管不力、“一刀切”等問題也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要解決好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來提供保障。通過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行政審批政務信息公開、量化審批標準、規范審批中介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持續壓縮審批服務和監管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打造公開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建立運作規范、陽光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
農業農村系統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牽頭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把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謀劃,切實增強推進改革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二、認真總結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經驗
農業農村部黨組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韓長賦部長多次對深化農業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出指示批示。為進一步推進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職能轉變和優化涉農領域營商環境,農業農村部成立了推進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領導小組,設立了精簡行政審批組、優化營商環境組、激勵創業創新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和改善社會服務組等5個專題組,分別牽頭各領域任務落實,協調推進改革,確保順暢運行。
從全國范圍看,近年來,農業農村系統緊緊抓住政府職能轉變這一主線,堅持以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精簡審批放寬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化服務質量打通堵點難點,加快激發農業農村市場活力和創新創業創造新動能。各地在機構改革中進一步強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機制。目前,全國共有10個省(市)農業農村廳(局)單獨設立了行政審批(許可)處,6個省在法規處加掛行政審批(許可)處牌子,其他15個省(區、市)由法規處、執法處、政策改革處等負責審批改革工作;全國近一半的省(區、市)探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 182個縣(市、區)設立了行政審批局,實現了包括農業行政許可在內的“一枚印章管審批”。通過完善工作機制,強化了責任落實,打通了簡政放權“最后一公里”,為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一是新取消、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經多輪評估、論證,國務院先后于2018年7月、2019年2月分兩批發布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決定,涉及農業領域共包括部本級1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事項5項。結合機構改革后新的職能職責,將部本級1項草原征占用的行政許可劃轉國家林草局,1項船檢的行政許可劃轉交通運輸部,將3項漁業資源保護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事項劃轉自然資源部。目前,部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由2013年改革之初的58項已壓減到33項。累計推動取消調整由法律、行政法規設立的指定地方實施許可事項21項,保留82項。部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由2013年初的50項壓減到10項,壓減幅度達到80%。切斷中介服務利益關聯,停止18家部屬單位、社團、企業的中介服務,取消原來指定的中介服務機構29家。二是強化取消下放承接。2013年以來,共廢止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相適應的84部規章規范性文件,修訂88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針對取消下放事項,組織開展全口徑有針對性的綜合培訓,以及分行業分領域的專題培訓。對取消下放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各省(區、市)及時梳理修訂權力清單,制定下放承接許可事項審批規范和取消事項后續監管落實方案,完善中介服務清單、隨機抽查清單、監管責任清單等,推動改革落實落地。三是協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按照在全國范圍內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部署,針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我部的“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審批”等3項事項,按照“優化準入服務”改革方式,逐一制定精簡審批材料、壓縮審批時限、優化辦事流程等具體措施,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并在全國推開。一系列簡政放權舉措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充分認可。黑龍江北大荒墾豐種業公司反映,以前光審批辦證要安排6-7個人,推行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兩證合一”改革后,生產經營許可都在一個證上,5年一審,企業節省了大量人力物力,每年省下準備材料和跑手續的成本就有幾十萬元。寧夏泰益欣獸藥科技有限公司反映,獸藥生產許可以前要國家、區里兩頭跑,下放到自治區審批后,變更企業負責人信息等常規事項從申請到發證在1天內就能夠辦理完畢,為企業市場競爭贏取了寶貴時間。
(二)以公正監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一是完善監管制度和責任落實。我部積極推動《種子法》《畜牧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制定《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獸藥生產企業飛行檢查管理辦法》《農藥登記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完善飼料、肥料等市場檢查和監督抽查制度。各省(區、市)分類制定工作措施,按照“誰主管、誰監管,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從制度層面逐級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二是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照現行農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機構改革后農業農村部新的職能職責,清理“雙隨機”監督檢查事項、法律依據、檢查內容、檢查對象,修訂發布隨機抽查監督檢查事項清單,細化隨機抽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分司局、分行業加強檢查對象、檢查人員名錄庫“兩庫”建設。組織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和部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質檢機構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規范和保障市場秩序,保護農民利益。北京市2018年農業執法出動55855人次,檢查監管對象35933個次,查辦案件1551起;四川省種子領域2018年查處各類案件499起,罰沒金額178萬元,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250萬元。三是健全重點領域信用獎懲制度。建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查詢系統,歸集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近20萬條,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會同29個部門共同簽署《關于對農資領域嚴重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讓失信者“一次失信,處處受限”。福建、浙江等地通過完善行政審批主體信用檔案制度,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對守信主體加大激勵和扶持力度,對失信行為建立聯動約束和懲戒機制,引導各類主體誠信經營、規范發展。四是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積極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通過開展專門督導、推廣典型經驗等舉措,指導和督促各地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截至目前,省級改革已基本完成,28個省(區、市)印發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意見,24個省(區、市)明確了省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市、縣兩級改革取得明顯進展,144個地市印發了本地區綜合執法改革實施意見,147個地市明確了地市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占應開展地市的43%;712個區縣明確了縣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占應開展區縣的28%。五是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制定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指導標準,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開展全國農業行政處罰案卷評查,促進農業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
(三)以優化服務服出便利和品質。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以行政審批為依托,努力打造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清正廉潔的隊伍形象,成為農業農村部門面向社會公眾的第一窗口。一是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農業農村部制定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15項具體措施并抓好落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今年以來持續開展“三減一優”便民服務活動,通過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優化審批服務,共推動減少申請材料87項,優化減并審批環節7項,15項許可事項平均壓減行政辦理時間6個工作日、技術審查時間41個工作日。落實“減證便民”要求,取消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25項。二是解決企業群眾辦事堵點難點。組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綜合調研,啟動開展第三方評估,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深化改革措施。建立完善審批服務監督員制度,聘請12位申請人和專家為農業農村部審批服務監督員,并召開監督員座談會,征求意見建議。做好“群眾辦事百項堵點疏解行動”任務落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列清單、建臺賬,逐一跟蹤落實到位。三是推行行政審批全程電子化。以“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核發及標簽、說明書審批”為試點,推動行政許可事項“網上辦”,實現從提交申請、省級初審、大廳受理、技術支撐單位審查、司局審核到結果公開的全流程電子化審批,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促進審批工作依法依規、公開透明、高效快捷。四是創新審批服務方式。各地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創新思路方法,行政審批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天津 “一制三化”、上海 “行政審批雙減半” 、江蘇“不見面審批”、浙江“最多跑一次”、山東“一窗受理”、湖北“四優一提”等改革模式,得到了社會公眾的一致好評。
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場艱巨的攻堅戰。總結近年來推進改革的經驗,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堅持貫徹黨中央決策,提高政治站位。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認識改革、推進改革,簡政放權,堅決破除部門利益“一畝三分地”,為市場松綁,為企業助力,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國務院領導同志予以充分肯定。二是堅持突出創新驅動,轉變發展理念。在國務院部門中率先實行行政審批“一個窗口對外”,創新開展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在國務院審改辦對59個國務院部門開展的行政審批標準化測評中獲得第二名。開展的創新項目《以標準化建設為引領全面提高審批服務水平》,在農業農村部2018年績效管理創新項目評選中獲得第一名。在創新服務方式、優化辦事體驗上開展積極探索,許多刪繁就簡、便民利企的創新舉措深受企業和群眾歡迎。三是堅持厘清審批界限,明確監管權責。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堅持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科學劃分政府和市場邊界,厘清不同層級農業農村部門間審批、監管、服務職責,重塑權責關系。持續轉變審批管理理念和方式,優化審批模式,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堅持勇于擔當作為,用心承諾服務。堅持“便民、高效、規范、廉潔”的工作原則,秉承“用心承諾、用愛溝通”的服務理念,通過“請進來、走出去”,提高改革的群眾參與度。堅持行“簡約”之道,聚焦企業群眾所思所盼,營造公平、透明、高效的競爭環境。部政務服務大廳年均受理行政許可8萬件左右,按時辦結率始終保持100%。部行政審批辦公室繼今年被評為2017-2018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之后,已先后8次被共青團中央和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評為青年文明號。
三、準確把握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目標要求
雖然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但同時也應清醒地認識到,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和企業群眾的期待相比,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入研究,著力推動解決。一是個別領域的審批事項仍然較多(農業農村部本級和指定地方實施的事項115項,在國家部委中數量最多),一些市場準入限制已經不合時宜,束縛了市場主體的活力,抬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個別審批項目和環節設置不合理,申請人要辦成“一件事”,需要在部、省審批部門間來回跑,有些審批材料、程序過于繁瑣,辦理周期過長,加大了企業負擔。三是一些領域和地區“重審批、輕監管”的傾向仍然存在,不同程度有“不愿管”“不敢管”“不會管”現象。四是部分審批事項存在取消下放不配套、不銜接、不到位,個別省市還存在重視不夠、承接人員力量和技術力量不足的困難和問題。
進一步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立足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現實需要,順應高質量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更高期盼,適應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更高標準,努力達到以下五個方面的目標要求。
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推進行政審批“放管服”改革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簡政放權、加強審批監管、提升服務效能都要以人民滿意作為評判標準。大力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為企業群眾提供高效優質的審批服務。推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加快電子印章、電子證照在審批服務中的應用,實現審批服務全程網辦,通過信息化手段,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充分聽取各類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提高制定政策的前瞻性、穩定性、協同性,使各項改革能落地、真管用,讓企業群眾成為改革的參與者、監督者、推動者。
二要始終立足市場化的改革方向,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行政審批是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方式,許可事項的設立和運行是否科學合理,決定著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是否能夠得到充分激發。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破除農業行業管理中的不合理體制機制障礙。從審批、監管、服務制度設計的各個環節入手,減少對農業企業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放手讓企業自主創新創業創造。持續推進許可事項的優化整合取消下放,進一步簡政放權,要以激發市場活力為導向,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三要不斷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方法,持續提升政府管理效能。隨著政府職能轉變的深化和機構改革的深入,人少、面廣、事多已成為基層審批、監管和服務的新常態,農業農村部門尤為如此。由于職能轉變不夠、管理手段單一,一些“放管服”改革任務已經陷入“兩難”的境地,改革推進越深入,不協調不平衡就越明顯。要通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變與審批發證相伴的“看家本領”,促進以審批發證為主要內容的傳統管理體制的變革,通過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方法,從微觀管理、直接管理轉向宏觀管理、監督管理,破解不搞審批就不會管理的怪圈,讓政府管理更聰明、更有效。
四要正確處理“放管服”三者關系,努力增強事中事后監管能力。“放管服”改革是一個系統、有機的整體,只有管得好、服務到位,才能放得更開、減得更多。必須堅持簡政放權“量”“質”并重,在注重取消下放數量的同時,更加注重后續承接落實和基層監管服務能力評估,確保基層能接得住、管得好、放得開。同時,寓監管于服務之中,用更好的“管”和更優的“服”保障更好的“放”。尤其是要針對基層農業監管力量薄弱的實際困難,牢牢抓住這次農業綜合執法改革機遇,通過綜合設計改革政策,配齊配強人員裝備,補齊“管”的短板,推動“放、管、服”三管齊下、齊頭并進。
五要大力加強改革的法治保障,加快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體系。行政審批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應牢固樹立法治理念,不斷完善行政許可相關農業農村法律法規體系。一方面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創新審批方式和設計改革舉措,依法推進改革。另一方面,對與形勢發展不適應,與改革決策相抵觸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應改盡改,應廢盡廢;涉及到修改法律的,應與改革方案同步提出修法建議。同時,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上升為法規制度,用法治來鞏固和深化改革成果,使審批改革與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協同推進,相輔相成。
四、扎實推進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農業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積極主動作為,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權責一致、統籌協調的理念,以專業精神、工匠精神和釘釘子精神抓好重點任務落實,推動改革走向深入。
第一,進一步精簡許可事項,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國務院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為貫徹落實今年全國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近期召開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部署啟動行政許可事項改革、建立事項檔案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兩單合一”(國務院部門本級事項清單和中央指定地方實施事項清單)工作,目前在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委先行研究推進,通過全面論證,今年再取消下放一批許可事項。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站在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進一步壓減行政許可要求,對接市場所需、群眾所盼,切實把該放的權放足放到位。按照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堅決下放的原則,圍繞社會關注度高的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種子等重點領域,將市場環境成熟不需要審批的事項、初審的事項、廣告類審批事項和涉及市場準入的資質資格類事項作為下一步改革重點,探索建立替代審批的管理方式,進一步推動取消下放、優化整合。對保留的許可事項要按照“兩單合一”和建立事項檔案要求,逐一明確設定依據、數量限制、許可范圍、許可條件、申請材料、許可程序等具體要素并對社會公眾公開,做到“清單之外無事項”。
第二,進一步加強公正監管,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近日,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適應農業高質發展的行業監管體系,形成市場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切實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進提高市場主體競爭力和市場效率,推動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一要夯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和監管事項,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做到監管全覆蓋,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二要明規矩于前,特別是要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重點領域,健全制度化監管規則,加強標準體系建設,通過劃出紅線、底線,讓市場主體知曉行為邊界。三要寓嚴管于中,創新完善監管方式,把更多的力量放到市場、放到監管一線。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對重點領域進行重點監管,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和信用監管,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對待新生事物,分類量身定制監管規則和標準。四要施重懲于后,清理規范農業行政處罰事項,落實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辦法,對監管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綜合運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移送司法機關等手段,依法進行懲處,讓嚴重違法者付出高昂成本,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第三,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提高辦事質量效率。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時間對于企業來說,就是金錢、就是生命。許多企業反映,同樣是在法定時限內辦結,20個工作日辦結還是10個工作日辦結,對企業來講就是天壤之別,大家都在搶占市場先機,很多時候一天就決定了一個項目的成敗,甚至決定著一個企業的生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堅持把群眾需求放在首位,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以“辦好一件事”為標準,聚焦企業群眾辦事“多頭跑、來回跑”“審批慢、審批繁”等問題,力除煩苛之弊,大興便民之舉。要不斷深化“三減一優”,持續改進和優化審批流程、內容、方式,打通申請材料、審批環節、辦理時限“堵點”“痛點”,提高服務質量。要借鑒“一網通辦”“最多跑一次”“不見面審批”等創新做法,深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推進許可事項辦理全程電子化,提高審批信息化服務水平,提升審批效率,減輕申請人負擔。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形式,了解服務對象所思、所盼、所憂、所急,結合第三方評價等渠道,廣泛查找問題,主動檢視差距,確定改進審批服務切入點、攻關點,及時整改落實,從“給群眾端菜”向“讓群眾點菜”轉變,打造農業農村部門行政審批服務良好品牌形象。
第四,進一步強化改革協同,確保上下聯動銜接。推進改革舉措落地,必須強化政策配套和行動協同。一方面,部內行政審批承辦司局要充分發揮政策和業務優勢,主動入位做好指導服務,在推進部級許可事項取消下放過程中,強化針對具體事項辦理規范、后續監管的業務培訓,做到取消下放一項,培訓銜接到位一項,幫助地方解決改革中遇到的難題,著力提高放權的協同性、聯動性,讓基層能夠接得住管得好。另一方面,各地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與部級有關事項改革方案思路統一、步調一致,在承接上級農業農村部門取消下放事項過程中,提前制定下放承接許可事項審批規范和取消事項后續監管落實方案,杜絕出現“自由落體”、未經法定程序層層下放或監管真空的情況。需要說明的是,考慮到多數省(區、市)相關改革指標已納入省級政府對農業農村廳(局)考核范圍,一些地區還層層開展了對市縣審批制度改革情況的考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接落實工作機制相對已比較完善,從今年開始,部里將不再對各省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情況延伸績效管理,目的是減少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復考核,降低基層負擔,讓大家騰出精力更好推進改革。希望大家進一步在后續銜接和措施落實上下功夫,積極探索加強監管、強化落實的新途徑、新舉措,確保取消下放銜接有序平穩,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五,進一步完善措施保障,鞏固深化改革成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省(區、市)要結合農業行政審批改革特別是地區取消下放、委托實施事項實際,加強同機構編制、財政部門匯報溝通,充實審批服務機構人員配置,保障職責履行所需的工作經費,補齊人員、技術、經費方面存在的缺口和短板,切實保障基層有能力履行承擔的改革任務。要按照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加快清理修改現有法律法規中滯后于行政審批改革要求、不利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有關規定,及時把行政審批改革的成熟經驗用制度加以鞏固,使各項改革于法有據,依法推進。各地農業農村部門也要同步修訂相關制度,完善實施細則,用制度規范審批行為和權力運行。加快構建涵蓋審批“全事項、全過程、各環節”配套協調的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標準實施、監督和評價機制,建立群眾滿意的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行政審批制度。
同志們,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場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我們要牢記為農民謀幸福、為鄉村謀振興的初心使命,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要求,發揚敢于斗爭、善于斗爭的精神,扎實推進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走向深入,以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新貢獻,以優異成績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
附件: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