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座談會典型發言材料(上)
堅持“最多跑一次”理念
跑出“放管服”改革群眾滿意度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近年來,浙江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認真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系列部署,圍繞“簡審批、優服務、強監管”,通過“一窗受理、集成服務、一次辦結”的服務模式創新,讓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實現“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政務服務網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辦理事項網上可辦率、材料電子化率、零跑次率均為100%,掌辦率達97.9%,通過把材料減下來、讓數據跑起來、把效率提上來,讓老百姓在“放管服”改革中享有真正的獲得感、幸福感。
一、刀刃向內簡審批
根據法律法規、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國家取消調整事項和證明材料等規定,以刀刃向內的勇氣簡審批。
(一)調事項梳情形。根據機構改革調整,近兩年共取消行政許可事項3項、合并1項、新委托下放5項、審批改備案2項。在此基礎上,按照省統一的三級目錄構架對事項和辦事情形進行顆粒度細化拆分,共拆分成173項辦理事項,其中省本級64項、委托下放39項、法律法規授權市縣70項,梳理辦事情形506個。
(二)減材料建共享。全面核減法律法規無明確規定或兜底條款、重復提交或不必要的證明,平均每個事項核減申請材料2個以上,探索建立容缺受理、告知承諾機制。建立完善農業農村數據倉,歸集農業農村部門證照信息,努力做到由本部門出具或可通過本部門信息系統交換獲取、可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查驗獲取的申請材料不再提交,實現辦事材料共享。
(三)優流程縮期限。全面優化審批流程、減少辦理環節,合理壓縮群眾和企業到農業農村部門辦事時間,全程受理、審核和審批人員推行AB崗制度,全省承諾辦事期限為6.9個工作日(省本級今年實際辦事平均4.6個工作日),承諾期限壓縮比達到65.31%。
二、便民高效優服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從標準化、便民化切入優服務。
(一)建立“一站式”信息。對事項名稱、法律依據、受理條件和申請材料的來源、形式、規格、份數等要素做到齊全和完備,避免模糊不清情況,公開電話、網絡咨詢和投訴,多渠道接受咨詢和監督。
(二)推行“一張網”審批。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在政務服務網上全部開通網上申請,全程開通網上受理、網上審核和網上批準,主動對接部建系統,植保等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已實現申請人從浙江政務服務網至部建系統的直接跳轉或審批數據的互相推送。申請人可全程查看審批進度和結果,并全部開通手機移動端申請。今年上半年,全省農業農村系統共辦理依申請事項2567349件,除不適宜網上辦理的以外,申請人網上全程辦事率達99.83%。省本級辦理依申請事項3964件,網上全程辦理率均達100%。
(三)實現“一件事”聯辦。全面實行窗口統一受理、業務部門分頭審核、權力機關統一審批、窗口統一用印和發證,快速送達,實現“一次不用跑”,并實行快遞跟蹤和滿意度回訪,對動物診療許可、農藥經營許可、農民建房等事項,與市場監管、自然資源部門實行“一件事”證照聯辦。市縣兩級由當地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對來窗口辦理的推行“無差別全科受理”“一次性告知補齊補正”,探索“全城通辦”“異地通辦”等做法。
三、依法為民強監管
行政審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更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并建立完善執法監管、社會監管和信用監管。
(一)執法監管。建立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和“互聯網+監管”“掌上執法”等監管手段,組織開展全省性春夏秋三次“綠劍”集中執法行動,今年1-8月,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26559人次,檢查各類生產經營主體12463家,查獲各類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76.3噸,貨值金額132.4萬元;查處違法行為536起,立案查辦497起,罰沒款201.4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查處6起。每年組織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督抽檢5000批次以上(其中省內生產企業抽檢800批次左右)、例行監測800批次以上,今年全省農業投入品監督抽檢第一、第二批48家單位共抽檢2350批次農業投入品,農資質量總體穩定向好。
(二)社會監管。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平臺,向社會公開每個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條件、審批流程、審批進度、審批結果,隨時接受申請人的監督。在農村信息報定期公告審批結果,并在浙江農業農村網上鏈接公告,接受所在農業農村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
(三)信用監管。建立完善行政審批主體信用檔案和統一信用代碼、失信“黑名單”制度,根據企業信用分值,對守信企業在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平臺給予優先辦理、加速辦理等守信激勵措施;對失信企業列入失信“黑名單”等失信懲戒措施。
扎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全面促進依法行政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2013年以來,按照國家和省里“放管服”的總體要求,我們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推動,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不斷促進農業依法行政。
一、梳理并建立行政權責清單
采取市縣申報、省級審核、編辦確認、分級實施的辦法,整合確定了省農業農村廳行政權力事項清單69項,市級行政權力清單181項,縣級行政權力清單188項,并實行動態調整。相應建立了責任清單,明確了責任邊界,做到權責一致。保留的69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中,包括行政許可40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監督檢查10項,行政強制6項,行政處罰6項,行政獎勵2項和其他事項2項。涵蓋了農業投入品、動植物檢疫、種質資源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食用菌菌種和蠶蜂種、農業“三品一標”、農村集體經濟和農民負擔、農機安全、種畜禽和遺傳資源、畜禽屠宰、獸醫獸藥、動物防疫、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漁業資源和漁政漁港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
二、持續推進簡政放權
為強化屬地管理,壓實地方管理責任,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將149項省市縣三級共有的涉農行政處罰權調整行使層級,取消省級行使,實行屬地管理由市、縣級行使,保留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事項,并以省政府2018年第七號令公布施行。不斷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管理,依法對原有的21個涉農有償中介服務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保留1項、取消10項、轉化6項、規范4項。同時,還取消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5項行政審批前置收費,僅保留拖拉機駕駛許可考試、漁業資源增殖保護兩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
(一)加快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我廳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已經全部納入省“網審中心”實行網上辦理,做到了“網上辦、快遞送、不見面”。設立并公開審批咨詢電話,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單”;要求所有申請材料以電子版或照片形式在網上提交,蓋章環節取消部門審批專用章,一律加蓋電子專用章,極大提高了審批效率,基本實現了“最多跑一次”的目標。
(二)積極開展審批流程再造。組織市、縣兩級制發了《市級農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縣級農業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統一了全省農業政務服務事項名稱,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重新繪制了流程圖和一次性告知單。明確審批流程中申請、受理、審核、審批、送達等五個基本環節,力爭做到無縫銜接。重點圍繞“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來設計、優化流程,對流程中人為制造跑多次的程序要予以取消或簡化。
(三)深入推進“四零”承諾服務創建。把全廳具有管理、審批、服務職能的處室和直屬單位都確定為窗口崗位。要求相關職能部門切實樹立“人人是窗口、處處是窗口、事事是窗口”理念,全面推行服務受理零推諉、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結果零投訴的“四零”承諾服務創建。推動線上線下同步創建,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崗位責任制等各項工作制度。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均簽訂了“四零”承諾服務承諾書,做到態度、語言、行為、效能、實施、紀律“六個規范”,在省農業農村廳電子政務網站予以公開公示。
四、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全省各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嚴格按照我廳《關于推行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及時建立了“兩庫一單”并實行動態調整,其選取結果、執法檢查頻次、執法檢查依據、執法檢查程序、執法檢查結果,都在黑龍江省農業信息網進行全部公開,做到了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截至目前,全省各級“兩庫一單”共錄入被檢市場主體7803個、執法人員649名。2018年,全省開展隨機抽查次數328次,出動執法人員4756人次,檢查門店近2000家,抽查比例達33%,查辦各類違法案件562件,罰沒款236.5萬元。
(二)認真落實“雙公示”制度。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對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審批決定,在作出決定的七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信息上傳至“信用黑龍江”網站進行公示。三年來,我廳在黑龍江省信用信息平臺共公示了農藥生產許可、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省際間農業植物及植物產品調運檢疫、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捕捉馴養繁殖審批、肥料登記等行政審批信息7100條。
(三)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印發了《農業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農業行政執法公開公示制度》《農業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制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農村“放管服”工作的意見》《全省農業農村系統推進“辦事不求人”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將貫徹落實與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相結合,持續轉變作風,優化營商環境,著力解決農業農村領域企業、群眾和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勇于擔當 探索創新推動“放管服”改革
和優化營商環境取得更大成效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近年來,我委深刻領會踐行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決策部署,在農業農村部的指導下,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動力,勇于擔當、探索創新,扎實穩妥推進各項工作,在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等方面不斷邁上新臺階。重點采取了六項措施。
一、推進簡政放權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凡是取消的事項,我委一并同步取消,不再實施;凡是下放的事項,我委積極與相關司局做好對接,編制辦事指南,確保承接到位。大力開展行政審批“雙減半”(申請材料減半、辦理時限減半)清理,根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或網絡核驗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庫調取的證照一律不許提交”的原則,按照不同情形,采取相應方式大幅精簡審批申請材料。在農業農村部相關司局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我委行政審批申請材料精簡58%,承諾時限精簡53%,在此基礎上行政審批業務情形也精簡26%。
二、修訂辦事指南
深化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統一組織各業務條線全面修訂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規范完善各要素內容,提升辦事要件和辦事指南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細分審批辦理情形,實現“最小顆粒度”,完善申請材料目錄,規范材料名稱、來源、類型、份數、形式、必要性等內容,消除模糊條款和兜底條款,同時提供申請表空白表、示例樣表,結果證件示例樣本在線查看和下載。通過提高辦事指南精準度,讓群眾辦事具有更高的可預期性。
三、加快“一網通辦”
建成上海市農業農村委政務服務管理系統,除需使用部級系統辦理的事項外,其他事項均接入“一網通辦”,全面集成權責清單、行政許可、事中事后監管、政務服務、一戶一檔、數據共享、政務資源統計等七大模塊功能,實現與市法人庫、“雙公示”系統、信用信息平臺、公共數據共享平臺、政務服務標準化管理平臺、電子證照庫實時對接。目前,我委動物診療許可證等13類證照已實現電子證照歸集和共享,預計到9月底,將有19類證照實現全量歸集和共享。同時積極爭取農業農村部司局支持,打通部市系統數據對接通道,開展漁船管理“一網通辦”探索實踐。目前,使用部系統辦理的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批、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漁業船舶登記、執業獸醫資格認定等4項審批事項已順利實現“部市對接”。
四、實施全市通辦
借鑒民政、公安等兄弟部門先進經驗和做法,打破行政審批辦事地域限制,市區兩級17項涉及個人辦事的農業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全市通辦,制定全市通辦告知書、收受分離服務告知書、全市通辦業務規范、電子證照免交業務規范、全市通辦業務登記表等文書材料,加大宣傳培訓告知力度,申請人可在任一區級行政服務中心實現線下跨區跨級就近辦理相關業務,最大限度減少跑動,實現“就近辦事”。
五、提高服務質量
在市農業農村委政務服務管理系統中開發線上“好差評”評價功能,行政相對人在瀏覽辦事指南,或者在辦事過程中的任一環節,均可進行評價,線下掃碼、線上評價的結果均在網上公開。通過建立完善“好差評”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對群眾辦事中的差評和堵點痛點問題及時處理整改并反饋,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實現政務服務從政府供給導向轉變為群眾需求導向的目標。截至目前,行政相對人對我委滿意度評價為非常滿意,其中指南準確性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6%,辦事便捷度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9%,辦理時效性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1%,服務創新性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1%。
六、加強監督檢查
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會同市編辦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整合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市農機安全監理所、市漁政監督管理處、上海漁港監督局以及市種子管理總站、市農技推廣服務中心承擔的種子、農藥、肥料、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轉基因等處罰、強制、檢查職能,組建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作為所屬執法機構,以市農業農村委名義統一執法。認真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明確隨機抽查事項,建立“兩庫一細則”,制作抽查公告,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情況和結果,對于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立案查處。修改完善獸藥、飼料等領域正在實施的11部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和行政執法行為。
提升效能優化服務
全面深化農業“放管服”改革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近年來,我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秉持服務改革、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工作思路不動搖,大力促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落實,深入推進農業“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有效激發農業經營主體活力,提升現代農業發展動力。
一、簡化審批程序,放出市場活力
2015年以來,已累計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審批事項36項,占原審批事項總數的45%。去年年底機構改革到位后,對原農委、農機、農開、漁業四大系統的行政權力清單進行梳理整合,形成省農業農村部門新的行政權力清單,其中行政許可51項、行政處罰342項、行政強制39項、行政征收5項、行政獎勵16項、行政確認19項、行政裁決3項、其他行政權力15項,合計490項。一是積極推進“不見面”審批。“不見面”審批是江蘇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功模式。按照“網上辦、集中批、聯合審、區域評、代辦制、不見面”的統一要求,我廳結合農業農村部門實際,充分考慮基層工作現狀和群眾辦事習慣,梳理農業農村部門不見面審批事項147項,按照《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指引》要求,制定全省統一的辦事指南,通過江蘇政務服務網和省農業農村廳門戶網站,對“不見面”審批事項設定依據、申請條件、材料要求、審批標準等要素全面公開,實行動態管理,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流程,提升不見面審批工作水平。改造升級“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過程中的受理、初審、復核、審批、批準辦結五個環節進行實時監控,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二是堅決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提高政治站位,本著盡可能取消的原則,全面清理各類涉農無謂證明,減少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堅決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證明事項的有關決定,今年年初,對《江蘇省植物檢疫管理辦法》中涉及的“引進種苗具備隔離種植條件的證明”予以取消,通過主動核查辦理。其他由省廳自行設定的30項證明事項全面取消,在審批過程中一律不再要求提供。三是穩步推進涉農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去年11月起,制定《實施“證照分離”改革,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審批優化準入管理措施》等4個文件,對列入第一批全國“證照分離”改革的事項,堅決貫徹國家和省政府關于“證照分離”改革部署要求,按照優化準入服務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提高市場準入的便利化程度,破解農業領域“準入不準營”問題。
二、切實加強監管,管出公平規范
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工作由“重審批輕監管”向“重監管強服務”轉變,真正做到“放權”不“放任”、“隨機”不“隨意”。一是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先后研究出臺《關于貫徹〈省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的實施意見》《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若干規定》《建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意見》等10多項監管制度文件,確保我廳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權有人使、事有人管、責有人負”。二是部署做好取消事項銜接落實。去年以來,我省共發文取消農機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初審、船舶進出漁港簽證、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產品批準文號核發、新獸藥臨床試驗審批等5項權力事項。全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取制定指導意見、加強備案管理、擴大政策宣傳、加強執法巡查、實行重點時段監管等手段提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及時做好銜接落實。三是以“互聯網+監管”為載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我廳從5月份起啟動“互聯網+監管”工作,在農業農村部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基礎上,結合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組織各監管業務條線全面梳理監管事項并建立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對目錄清單中的行政檢查事項,逐項編制實施清單,錄入檢查信息。部分監管信息系統通過系統升級改造,實現存量數據報送和新增數據向國辦系統實時推送。截至8月底,我廳完成目錄清單梳理77大項,實施清單編制79項,行政檢查行為覆蓋監管主項的80%以上,為進一步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實施規范化、智能化監管打下了基礎。
三、努力優化服務,服出高效便利
全面落實“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選優配強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精簡申報材料,壓縮審批時限,提升服務水平。一是堅持“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結”。在廳內部形成“處室圍著窗口轉,窗口圍著群眾轉”的工作機制。窗口同志經常犧牲休息時間為申請人提供提前和延時服務,對急件難件做到特事特辦。加強廳內部協作配合,開展業務聯辦,減輕企業負擔,受到申請人高度贊揚。今年上半年我廳共受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2024件,接受咨詢2000多人次,按時辦結率達100%,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得到行政相對人一致好評。二是開展業務培訓,提升服務質量。今年以來,針對機構改革審批人員變動大、輪崗交流面廣的現狀,共組織全省農業審批條線460多人開展菜單式培訓。培訓內容涉及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等四個方面9個行政許可事項,大大提高全省農業審批一線人員的業務水平。機構改革后省廳整合了原農機、漁業等部門審批職責,省級窗口開展以“內強業務,外抓服務”為目標的學習型窗口建設,為省級35個審批事項全科辦理打好基礎,努力實現服務的轉型升級。三是堅持優化服務,樹立良好形象。以為民服務為宗旨,當好服務“三農”的店小二。我廳駐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連續4年被評為“紅旗窗口”,多名工作人員被評為“服務標兵”。2018年,窗口5名女同志在省級機關“巾幗建功”活動中被表彰為“省級機關巾幗文明崗”。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審批服務水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農業農村部的工作要求,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不斷細化“放管服”改革舉措,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為農業農村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有效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一、注重簡政放權,推動審批更簡、職責更明
一是精簡行政許可事項。2016年以來,根據法律法規修訂和國務院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先后取消了“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資格考核評定”“食用菌菌種檢驗員資格認定”等6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目前保留行政許可事項15大項23子項。二是建立健全清單管理制度。先后編制完成權力清單、公共服務清單、責任清單、權責融合清單、農業農村系統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縱向清單、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互聯網+監管”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和部門監管事項檢查實施清單等8張清單,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職責內容,強化“放管結合、放而不亂、管而有效”的責任意識。三是全面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對列入國務院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目錄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等4項審批事項,修訂簡化辦事指南,細化實化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對“肥料登記審批”試行告知承諾制,不再需要提交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對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分支機構備案,采取市場監管部門統一采集相關信息,農業農村部門直接認領的業務流程模式,不需再登錄“種子生產經營網上備案系統”進行重復備案。四是開展“放管服”改革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 “放管服”改革文件和省政府、農業農村部的改革措施,對我廳為主實施的13件地方性法規、4件政府規章、54件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規范性文件和40件省農業農村廳規范性文件開展清理,并將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告。
二、注重建章立制,推動監督更強、效率更高
一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制定《福建省農業系統隨機抽查工作細則》、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雙隨機監督檢查記錄表范本,健全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及時做好抽查信息公開,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有序開展。今年來,截至8月底,已開展隨機監督檢查事項15項,抽查檢查對象960個,在廳門戶網站和福建省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分別推送公開抽查檢查信息3242條。二是全面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規范公平競爭審查流程,將省農業農村廳制發的文件分為政策性文件與非政策性文件兩類,政策性文件由文件起草單位對照公平競爭審查標準,逐項進行審查,填寫公平競爭審查表,法規處進行復核,提出審查結論。三是健全完善信用監管工作機制。加強對守信主體的激勵和扶持,對誠信先進主體,在評選評先中優先入選,在安排財政支農資金項目時優先安排。加強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建立執行聯動機制,與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自動對接,從嚴審核嚴重失信主體的行政審批申請。提高信用信息歸集質量和效率,截至8月底,已向福建省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推送行政審批信息1989條、行政處罰信息1條、榮譽表彰信息1658條、守信“紅名單”1225條,發布農資企業重點監控名單11家。
三、注重標準建設,促進服務更優、品質更好
一是全面推進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將原分散在廳內9個業務處室(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全部劃轉到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負責廳行政服務中心日常管理。重新定位廳行政服務中心功能,配強人員、規范標準、完善制度,實現了行政審批辦理與業務處室(單位)脫鉤,行政服務中心從“收發室”到實質審批的根本轉變。實施審批流程再造,經廳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將行政審批簽發權授權給行政審批處處長,即辦件由行政服務中心負責人直接簽發。在行政審批中引入專家審查機制,制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行政審批專業技術審查專家管理辦法》,規范專家使用管理,建成11個行政審批專家庫,入庫專家達297人。二是積極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示范試點建設。按照“建立省農業農村廳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管理、審查審核、服務場所、網上審批、機制創新以及監督評價的標準化體系”的目標要求,明確試點內容和實施步驟,穩步有序地推進“省級行政審批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工作,完成通用基礎標準、服務提供標準、管理標準、崗位工作標準4個標準分體系共132條具體標準的制定與實施,目前項目已順利通過驗收,在10個省級示范試點單位中名列前茅。三是規范有序開展行政審批工作。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入駐省網上辦事大廳,依托省網上辦事大廳實行網上審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項15項,“最多跑一趟”事項11項。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對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在網上辦事大廳中將材料獲取方式統一調整為從電子證照庫獲取,不再要求申請者提交紙質材料。2019年,截至8月底,廳行政服務中心按時辦結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310件,群眾和企業滿意度達到100%,先后獲評“青年文明號”“福建省五一先鋒號”榮譽稱號。
附件:
標簽: